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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数据应用推广指导意见
时间:2017-08-20 16:25:19  点击数:

  科工高分办【2016】3号

  各有关单位:

  高分专项实施以来,国家相关行业部委和地方已取得了丰富的应用成果,广泛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,成效显著。全国已成立27个省级数据与应用中心,各地方对高分应用需求迫切。为更好引领和指导高分应用推广工作,加快高分卫星数据应用产业化发展,有力支撑“一带一路”、“军民融合深度发展”、“双创”等国家发展战略实施,结合《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卫星遥感数据管理暂行办法》,我办组织编制了《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数据应用推广指导意见》,现印发你们,请围绕本指导意见,结合本行业、地区“十三五”规划及未来发展战略,编制高分数据应用推广方案,开展应用推广工作,并将形成的应用成果和模式提炼总结推广,加快高分专项产业化应用进程。

  高分卫星数据是国家的战略资源,其应用已深入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、生态建设、民生保障、国家安全等方方面面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科技支撑。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自实施以来,国家相关行业部委已取得了丰富的应用成果,广泛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,成效显著。全国已成立27个高分省级数据与应用中心,各地方对高分应用需求迫切。为更好引领和指导高分应用推广工作,加快高分卫星数据应用产业化发展,有力支撑“一带一路”、“军民融合深度发展”、“双创”等国家发展战略实施,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“四个全面”和“五位一体”的总体战略部署,在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发展理念指引下,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,统筹高分数据和应用资源,服务国家整体战略,推动形成我国空间信息产业链。

  二、指导原则

  维护国家安全,推进公益服务;保障数据开放,强化资源共享;创新商业模式,促进数据应用;规范市场行为,营造众创空间;加强统筹协调,提高服务质量。

  三、发展目标

  支撑国家和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,保障各级政府日常管理所需的遥感服务能力,使高分应用进入国家行业主体业务和地方综合治理体系;实现军民深度融合,广泛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;大力拓展国际合作,支撑“一带一路”等国家发展战略实施;建立健全高分应用推广组织体系,构建高分应用推广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;创新应用模式,打造信息提取和信息承载相融合的“高分+”应用新模式;制定高分专项标准规范和政策,营造产业化和商业化环境;完善“高分应用综合信息服务共享平台”,实现共享与互联;在全国形成若干“众创空间”和产业联盟,推动形成我国空间信息产业链,形成国家数据和应用服务能力。

  到2020年,我国高分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,关键技术自主可控,地面基础设施支撑有力,应用服务能力显著提高,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,保障体系引领有序,产业规模达百亿元。

  四、发展重点

  (一)深化国家重大行业应用,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。

  深化在农业、国土、环保、减灾、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综合应用示范,进一步集成“十二五”期间部署的行业应用成果,形成产品清单、服务清单及标准规范清单,完善和固化行业提取信息的成果和产品。推动高分数据进入行业主体业务,支持政府履行核心职能和重大任务,为国家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撑。

  同时大力拓展高分应用新领域,扩大高分应用广度与深度。推动高分数据在精准扶贫、自然资产审计、安全生产、农业保险、旅游、健康应用、中草药监测、“高分+”卫星综合应用等方面的应用,使高分数据进入国民经济各领域。

  (二)强力拉动省域应用,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。

  加强对各省级数据与应用中心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培训;部署省域产业化应用项目,强力拉动省域产业化应用,打造“高分+”应用新模式,建立省域产业化应用项目后补偿管理模式;通过高分技术手段,不断提升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;鼓励按照市场化机制开展高分数据应用服务,提供数据增值服务;推动在省域资源调查与监管、扶贫攻坚、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、城市精细化管理、省域至县域的卫星综合应用、以及支撑“一带一路”等国家发展战略等方面开展高分应用。

  (三)加强共性技术产品研发,实现大规模快速处理能力。

  突破自主信息应用技术瓶颈,形成可应用、共享、实用化的产品成果,提高大规模快速处理能力水平,形成高分应用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能力;实现共性技术产品汇集与共享,降低应用门槛;统筹建设国家真实性检验站网,提高我国对地观测定量化水平。

  (四)进一步完善“高分应用综合信息服务共享平台”,共同打造我国自主的对地观测数据和应用整体能力,打造 “中国高分”品牌。

  鼓励高分专项各行业示范部门、各省级数据与应用中心、骨干企业和众创人员提供高分专项应用成果;进一步统一共享和互联标准,实现与各行业部委、省级数据与应用中心和骨干企业的互联互通;实现高分专项应用成果有效集成与共享,面向行业、区域和大众提供产品和服务;实现平台的数据产品、信息服务、军民融合、众创空间、国际合作等5大功能,具备服务、交易和管理能力,形成我国高分应用整体服务能力。

  (五)推动形成若干“众创空间”,服务高分应用产业发展。

  营造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市场环境,由专项搭平台,企业为主体,扶植龙头企业,打造围绕高分应用、线上线下一体的“众创空间”创新创业服务平台,通过平台向公众有序开放高分数据资源、遥感技术资源以及基础设施资源,为国家“双创”战略服务。

  (六)推动高分数据应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,支撑国家 “一带一路”等重大战略实施。

  制定适应国际合作和市场开拓的数据政策与标准;推动开展国际遥感数据交换、数据接收和应用服务;加快国际数据应用市场推广,创新高分国际服务商业模式,鼓励通过市场化商业化手段为国外用户提供服务,将国内产业化商业化模式向国际复制推广。

  (七)不断丰富高分应用成果,建立成果汇集和集成创新新机制。

  推动形成各行业部门与地方的《高分年度应用报告》,不断发布高分数据应用的新领域、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具,不断丰富产品体系,引领高分专项应用和产业发展;并将各方面鲜活的应用案例汇集更新到高分应用共享服务平台,作为集成创新的基础,不断挖掘平台大数据应用价值,全面提升“高分大数据”这一战略资源的产业规模和效益空间。

  五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加强应用推广软环境建设,加快标准和政策体系构建。

  在应用推广的同时,不断形成各种产品标准,发布高分专项的标准规范体系;制定适用于高分应用推广的数据政策,推动建立高分卫星数据价格机制,形成有利于产业化的数据开放度和获取的渠道,营造并规范高分应用市场化和商业化环境。

  (二)创新资金支持方式,加快高分应用成果转化。

  建立国家高分卫星产业发展基金,在政府投资牵引下,积极吸纳各种社会资源,辐射和放大高分专项的影响力,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,有力支持广大区域和企业参与空间信息产业建设,加快高分专项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。

  六、其他事项

  本意见是高分应用推广的规划纲领性文件,用于指导高分专项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及后续高分应用推广,适用于高分专项各行业示范部门、各省级数据与应用中心、以及骨干企业、众创人员和从事国际合作的相关单位。

  国防科工局

  国家航天局

  高分观测专项办公室

  2016年12月14日